根据《德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德人社发〔2021〕202号)、《德阳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德市财规〔2019〕3号)文件规定,市人社局等5部门共同开展了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核评审,根据复核评审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经初审、复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等程序,经评审组综合评议,拟对复核通过的德阳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11家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孵化奖励,拟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认定为不合格,给予限期一年整改,拟对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等6家园区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现将复核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2月14日,请于公示时间内以电话(0838-2509024)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附件: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核结果及拟享受奖补资金对象名单.docx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