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多个项目(详见附件1),按照项目征集、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择优选取一定数量的立项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三)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统筹执行,严禁转包或分包项目中的主体工作内容,多个单位共同申报一个项目的(联合申报),(八)对于曾承接市科协项目,但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且不按规定退回已拨付项目经费等情形的项目承接主体,市科协可视情况暂停新项目申请,(九)项目申报单位在执行市科协科普项目时,市科协科普项目一经立项,即视为项目申报单位独家、免费、长期授权市科协行使该项目形成的各种合法权益,立项项目在市科协网站发布,项目立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