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持续健康发展,吸纳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静宁县2023年发展劳务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静人社发〔2023〕165号)精神,经建办主体申报、经营地所在乡(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初审、乡村振兴局核查人员属性、人社局复核,拟对吸纳县内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静宁县曼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1家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给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存在用工虚假、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等问题,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反映,县人社局将认真受理,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奖补资金拨付手续,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受理部门:静宁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北楼308室)联系电话:0933-2536937附件:2023年静宁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统计表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