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关于2023年劳务产业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崇人社发〔2023〕71号)文件精神,经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积极申报,所在乡(镇)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县人社局核查,现将2023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拟享受就业奖补经营主体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我们将再次进行核查,若反馈属实,取消相关经营主体认定奖补资格,如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兑现奖补,公示时间:9月12日至9月18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933-6102321附件:第一批吸纳就业奖补公示.xlsx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