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静宁县2023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静人社发〔2023〕166号)和《关于下达静宁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静农领办发〔2023〕20号)精神,现将我县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含就业帮扶车间,下同)吸纳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奖补申报事宜公告如下,东西部劳务协作援建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二、奖补标准对吸纳静宁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一次性奖补,三、申请材料1.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表,2.吸纳脱贫劳动力花名册,4.发放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凭证等,四、奖补程序符合条件的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向经营地所在乡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或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由属地管理部门对经营主体申请资质及用工情况进行审查,由县财政局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经营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下午6:00申报,受理部门:静宁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北楼308室)联系电话:0933-2536937附件:1.2023年静宁县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表2.2023年静宁县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花名册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