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见习实践锻炼作用,提升就业能力,现将就业见习岗位缺口公告如下,积累就业经验,一、见习条件(一)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二)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进行失业登记,(三)就业见习只能参加1次,不再参加见习,凡愿意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向见习基地联系人咨询具体岗位、要求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三、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具体见习时间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自行协商确定,四、见习待遇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规定向见习人员提供生活补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