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分三批进行,二、申报流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严格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晋科发〔2022〕31号)有关规定,申报企业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60号)文件要求,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统一出具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和现场核查表,应提前到市、县科技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本地主管部门和组织推荐单位,要做好本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组织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高企申报的规范管理,(二)扎实培育、按时申报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要做好对申报企业的培育发展、材料审查和组织推荐等工作,(三)主动服务、规范管理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要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日常服务和监管,四、有关事项(一)中介机构按照山西省科技厅申报通知要求,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要单独向科技部门提供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查询的中介机构相关资质及信用情况截图,(二)特别提醒市科技局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联系人:高新技术科丁鼎王洋联系电话:0356-2688003电子邮箱:kjjgyk2198230@163.com附件:1.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各县(市、区)组织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晋城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8日附件:附件2:各县(市、区)组织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