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平凉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183号)文件精神,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二、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及要求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进行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能够按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管理考核,3.有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的人员,能委派合适的人选作为见习指导老师,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具体所需资料如下:1.单位申请报告(含见习管理制度、单位简介、见习岗位计划等内容),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批准成立的文件及复印件,社会组织需提供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相关证件,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就业见习期满考核证明,五、申报时间有意愿的单位和人员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定北路鸿远大厦十楼1019办公室)递交企业(个人)申请报名资料,集中申报结束后,用人单位、见习人员可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随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