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和《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56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招用了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县人社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并按规定为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企业自主申报、县人社局材料审核,2022年下半年共有灵台县益源环境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9户企业的13名就业困难人员和50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欲给予19家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合计212892.6元,现将符合社保补贴的企业及吸纳人员、补贴金额等情况面向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022年下半年企业吸纳人员社保补贴公示底稿.xls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共7天,监督电话:0933-36223060933-3621616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1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