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3号)要求,对在天津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600元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经个人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人社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最终审核等程序,对第三批符合补助条件的127人予以公示,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兑付到位,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1日,公示期5天,受理部门: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受理电话:0933-5939543附件:泾川县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交通补助项目拟补助人员花名册(第三批).xls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