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动物防疫政策规定,患布鲁氏菌病的羊要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财政按照600元/头的标准对畜主予以补助,2021年,县政府下达扑杀令对布鲁氏菌病化验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朝那、龙门等8个乡镇的21个农户的57只羊进行了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按600元/头的补助标准,共需发放补助资金3.4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拨付资金,公示时间:2022年7月17日-2022年7月26日举报机关: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灵台县财政街1号)举报电话:0933-362163615120422923(曹彦文)附件:2021年布病阳性羊扑杀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xls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2022年7月17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