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4号)和《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2〕19号)精神,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112户参保企业和返还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6-21994640356-2218697附件:2022年晋城市本级稳岗返还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