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3〕39号)文件要求,横街镇已建设完成1个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经区级现场验收,符合相关验收标准,拟向横街镇人民政府拨付补助资金28.44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技术管理服务站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8710,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1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