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蓝鹰工程”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项目实施方案》,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报2023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驿站项目经费960.00元,拟拨付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驿站项目经费960.00元(大写:玖佰陆拾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1日【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