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拟对《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服务〔2013〕215号)进行修订,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产服务业处,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10日,联系人:陆一鸣联系电话:0571-87058143邮箱:scfwyc@163.com附件: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11日《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