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全省乡村旅游现场推进会精神,推进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根据《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文化和旅游厅创建示范项目批复意见的函》(云评组函〔2023〕3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办法、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评定工作,拟认定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大村社区大村自然村等110个村为2023年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提出意见,咨询电话:0871—64608334,监督电话:0871—64608362,特此公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11日附件:2023年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