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1〕36号)和扬州市人社局《关于通报江都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单位评审结果的通知》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核列入培训计划的学徒培训,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学徒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在学徒取得证书后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后续补贴资金,经单位申报、专家考核验收评审、社保核查等程序,我区共9家企业273名学徒符合后续补贴资金发放标准,共计42.8万元,现将我区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后续补贴资金学徒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联系人:薛露电话:0514-80804237附件:1.扬州市江都区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后续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2.扬州市江都区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后续补贴资金学徒名单.xlsx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