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拟对以下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罗湖区司法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楼2017室,联系电话:22185984,邮政编码:51800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2023年12月11日附件:罗湖区司法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2023年第一批).xlsx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