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关于支持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加快推进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乡村振兴发展3.积极推进产业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支持智慧乡村建设,(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城乡融合发展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省内外高校在创新示范区建设研发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8.推动能源与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进低碳创新园区示范建设,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可持续发展投入11.强化财政支持,省有关部门给予项目资金倾斜支持,优先在创新示范区布局国家、省重大项目,省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优先安排在创新示范区,省市县三级共同做好创新示范区内绿色产业、基础设施、城乡融合、科技创新等项目用地保障,(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部门(单位)及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