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我区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全区各创建单位及有关县(市、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共建共管共享全域旅游发展环境等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认定北海市海城区、贺州市平桂区、南宁市兴宁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南宁市上林县等5个创建单位和桂林市象山区、柳州市鱼峰区等2个非创建单位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标准,纳入广西推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储备库,希望全区各市县特别是获得命名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单位,认真学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特色、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8日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印发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