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潮人社通[2023]44号)要求,经经办银行申请,我局审核,拟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2023年第一季度贴息资金,公示日期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请向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2129132,不予贴息,5陈*平445121********3139152020/3/1089.572023年2月和3月逾期,仅贴息2023年1月正常支付的利息,8周*哲445102********2320302020/4/21537.082023年第一季度正常支付的利息,仅贴息2023年1、3月正常支付的利息,12孙*445121********511X202020/8/7825.162023年第一季度正常支付的利息,不再贴息,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