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街道、社区、产业平台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街道每年最高50万元,其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的社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由街道根据考核绩效给予补贴,提升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高质量就业社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4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其中对招用并稳定就业50人及以上给予5万元奖补,导师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宣讲咨询、赛事评审、职业指导等服务,本区户籍大学生(含在校生、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区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鼓励区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为本区户籍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或职业技能培训,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组织区内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本区户籍大学生、脱贫人口、转业复退军人、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给予机构500元/人培训认定补贴,给予机构1000元/人培训认定补贴,给予机构300元/人培训考核补贴,之后每新增技能人才20人次或高技能人才10人次再给予1万元奖励,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