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和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浙财建〔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将我市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资料车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2日-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85257070(汽车产业处)、85257148(驻局纪检组),传真:85257100,附件:杭州市2018-2021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资料车辆信息.xlsx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