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及《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文件精神,本着“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现将我县2023年度符合稳岗返还补贴的8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公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公示期7天,(2023年12月08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监督电话:0797-4292822、0797-4296490名单见附件附件:12月份一般企业稳岗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