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和《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21号)的规定,对我区拟拨付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包括返乡创业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330825,附件1:2023年滨城区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拟发放名单(第2批).xlsx附件2:2023年滨城区个体工商户(返乡创业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拟发放名单.xlsx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