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原则扬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扬州市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扬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坚持严格标准,三、申报条件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四、申报材料申报企业(组织)须提交下列材料:(一)《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五)企业(组织)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三年以上的证明,填写《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统一报送扬州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办公室”),按《扬州市市长质量奖评价标准》(等同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新版),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扬州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向社会公示拟获奖名单,七、其它事项(一)请相关部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强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推荐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组织)申报,(二)请相关部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强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三)联系方式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附件1: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doc附件2:电子文本要求.doc附件3: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pdf附件4: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pdf扬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