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23〕44号)、《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23〕77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第一批苍南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征集工作,二、报名要求申报单位需要满足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文件中基本安全、技术安全、应用场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申报场景应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三、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四、申报流程(一)所需材料所需申报资料按照《苍南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二)申报方式纸质材料报送至苍南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三)名单公开申报单位经苍南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机制审核,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将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应提交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截至2023年12月8日的审计和财务报告作为申请授权基础材料,(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苍南县大数据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7-68881316)附件:苍南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docx苍南县大数据管理中心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