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及《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延委农办〔2023〕13号)文件精神,经乡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验收人员对9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资料通过审查、电话抽查和实地核实等方式进行核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对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599-8875205联系电话:0599-8875287肖女士通讯地址: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10楼邮政编码:353000附件: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8日附件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序号服务组织名称服务任务量(亩)补助资金(万元)服务完成面积(亩,不折系数)服务完成面积(亩,折系数后)补助资金(元)耕种(含育秧)防服务主体被服务对象延平区860070133171345698129404.76982800004200001延平区科丰水稻植保专业合作社2290229015461597.350217.675326.42南平市延平区明源种植专业合作社1653.61653.61482.61190.02836158.454237.63南平市延平区文龙农机专业合作社3112.863112.862330.012194.102867320.4100980.64南平市鑫丰农机专业合作社97010321232751.0419004285065延平区洋后厚爱养殖专业合作社5605600352.89280139206延平区梁辉农机专业合作社561.3561.3561.3409.74911823.617735.47南平市延平区田野农机专业合作社211521157301405.4539944599168南平延平左旋滋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56521450349.838758131379延平区乐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601161314261154.473749456241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