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征集遴选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下文简称“拟改造企业”),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改造,(二)优选条件增补数字化改造试点中小企业可依据以下条件优选:1.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相关政府扶持或荣誉,三、责任及权利(一)拟改造企业须承诺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期间(今至2025年底)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造,(二)入选拟改造企业可免费享受由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将主要面向拟改造企业,拟改造企业可申报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请符合条件且改造意愿强的企业填写附件摸查表并盖企业公章,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摸查表后,重点考察符合条件企业的经营能力、数字化转型基础情况、改造意愿和投资计划,推动改造一批”的工作思路和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情况,分批公布(更新)拟改造企业名单,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愿摸查表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2023年12月8日(联系人:杜怡然、余翀联系电话:22229589、18819477660)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愿摸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