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查、企业信用核查和内部项目评审等环节,现对拟给予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的企业及推广数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厦门市财政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处:0592-2896584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0592-2896856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东楼8楼厦门市财政局企业处:0592-2858223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财经大厦12楼附件: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信息汇总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