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2023年12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和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云和县人民政府2023年11月前言大气污染控制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是在区域或城市环境功能区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原则、方法以及地理、气象、政治、经济和大气污染源现状分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结果,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仍沿用《浙江省丽水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目录一、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及调整目的……………………5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参考文件……………………5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6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7五、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法……………………………8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总体原则及要…………………9七、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10八、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管控要求……………………………12九、其他说明……………………………………………………12云和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一、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及调整目的1997年12月,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仍沿用《浙江省丽水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2018年8月14日),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2018年8月14日)的规定,一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2018年8月14日)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2018年8月14日)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原则以及地理、气象、政治、经济和大气污染源现状分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结果,其功能区应按照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2018年8月14日)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划分,七、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及我县相关规划,表2云和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一览表功能区类别功能区编号功能区名称面积(km2)功能区范围调整依据一类Ⅰ-01白龙山省级森林公园片区10.39白龙山省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及自然保护地范围《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云和白龙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9-2028年)》Ⅰ-02云和湖省级森林公园片区8.86云和湖省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及自然保护地范围《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和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云和湖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4-2023年)》Ⅰ-03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片区34.91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及自然保护地范围《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和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浙江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5年)》Ⅰ-04雾溪畲族乡片区32.91雾溪畲族乡行政范围《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和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二类Ⅱ-01云和县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875.03除一类区外县域范围其他地区《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和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云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10.23施行)》、《云和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7.9)》缓冲带/缓冲带27.58在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之间300米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八、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管控要求1.环境空气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2018年8月14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