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家单位《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要求,以及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办法》(皖科政〔2021〕16号)规定,开展具备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的单位申报核定工作,自收到申请单位材料后,经条件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拟入选名单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科技厅政策处,电话:0551-6265281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附件:拟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第七批)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6日附件拟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第七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属类型批准设立机关安徽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魏良忠科研事业单位安徽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