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支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培训补贴的公示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6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普人社发〔2022〕154号)文件精神,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且培训合格的给予培训补贴,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批准,现将普洱市景东林业局96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若无异议,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按公示结果和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代培训学员申请补贴的企业,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9-6226806附件:景东县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培训补贴资金公示表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