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评定工作,经各市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将拟评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联系电话:0531-51791722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特此公示,附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评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7日附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评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序号申报地区申报名称1聊城市黄河运河交汇带(聊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德州市德城区运河文化(德州)生态保护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