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5512476经办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附件: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第四批).xlsx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