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2023全国旅游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确定了拟入选2023旅游公共服务“十佳”案例名单(附件1)和优秀案例名单(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映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政编码:100020联系电话:010-59882135传真:010-59881776电子邮箱:17710129765@189.cn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2023年12月7日附件:1.2023全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佳”案例名单.docx2.2023全国旅游公共服务优秀案例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