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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2023-12-06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清财农[2023]63号)、《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2023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15万元,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机构,有关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二、遴选条件(一)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三、申报材料(一)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培训资质,(二)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名以上),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印发<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四、遴选程序(一)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须于2023年12月12日17:30分前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参加遴选的机构进行评审,五、其他注意事项(一)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全市范围),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广东农村乡土专家”等,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相关部门在职人员,(四)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负责项目验收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联系人:朱春秋、何先梅联系电话:0763-8732081电子邮箱:qylskjg@163.com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8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6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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