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庆人社〔2022〕62号),经初审,下列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共七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578-60592762023年度庆元县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拟发放名单(16)序号学员姓名身份证号职业(工种)证书编号技能等级获证时间培训补贴金额(元)鉴定费(元)合计(元)1何林菊352129********2049母婴护理员S00003390500********49中级工202303100019511952胡莲美332525********7125母婴护理员S00003390500********88中级工202303100019511953范明妫332525********4522家务服务员S00003390500********35中级工202305100019511954叶英姿332525********4321家务服务员S00003390500********48中级工202305100019511955吴地琴332525********212X母婴护理员S00003390500********46中级工202311120019513956姚庆枫332525********352X母婴护理员S00003390500********43中级工202308100019511957吴如英332525********632X母婴护理员S00003390500********44中级工20230810001951195合计720013658565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