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第四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3〕16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开展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第四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共海外仓的定义公共海外仓是指由比较成熟的物流仓储服务商根据目的国(地区)法规建立的海外备货仓或者中转集货仓,申报企业需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外仓境外投资主体超过50%的股份,(二)公共海外仓应具备的条件1.在境外运营2年以上,四、申报材料(一)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申请表(附件1),(三)公共海外仓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功能情况、未来2年业务拓展计划等详细介绍材料,(四)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纳税证明(2022全年、2023年1至10月)、公共海外仓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七)公共海外仓ERP、WMS系统应用开发合同、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八)公共海外仓与综试区公共服务平台、海关系统等对接情况说明及系统截图,以及外贸经营主体支付公共海外仓相关服务费用凭证,五、申报要求(一)每个企业申报的公共海外仓数量不超过3个,已经被认定为省级公共海外仓的不重复申报,附件:1.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申请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河源市商务局2023年12月6日(联系人:黄杏杉,联系电话:3388860)附件1: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申请表.docx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