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促进202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教高字【2022】1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1.南昌县小蓝许大优炸鸡铺金沙逸城店法定代表人:高波,男,地址:南昌县小蓝邓埠路143号金沙逸城S3#商铺119,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育股反映,监督电话:85710562,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育股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