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东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巴人社文〔2023〕11号)规定,在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人社中心对申报对象的调查核实、初审情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全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我局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复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按照巴人社文〔2023〕11号文件规定,“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返乡创业人员5000.00元、高校毕业生5000.00元和就业困难人员2000.00元”的标准执行,审核通过的有12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其中返乡创业人员6人,高校毕业生1人,就业困难人员5人,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从2023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