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昌平区融合消费示范区建设,区商务局制订《申报2023年度昌平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融合消费创新示范区培育建设项目的指南》,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局2023年11月29日申报2023年度昌平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融合消费创新示范区培育建设项目的指南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贡献力,昌平区商务局贯彻落实《昌平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融合消费创新示范区培育建设若干促进措施》(昌政办发〔2023〕16号),现将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本指南涉及以下四个支持方向的申报:(一)支持消费供给品质提升措施1、支持品牌首店、旗舰店、连锁店、汽车交付中心落地2、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提升消费环境3、支持头部品牌电商旗舰店落地4、鼓励申报国家级、市级高能级消费地标5、鼓励品质餐厅满足高质量消费需求(二)支持消费市场活跃繁荣措施1、支持重点商圈、商业街区举办特色消费活动2、鼓励优质直播平台高质量发展(三)支持消费主体高质量增长措施1、鼓励存量商业企业高质量发展2、培育壮大“四转化”市场主体3、支持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4、培育壮大商业高质量发展服务联盟(四)优化融合消费创新示范区发展生态1、培育打造京北体验式消费场景2、鼓励商业领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二、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完成统计登记和税务登记,并实际经营且从事消费相关领域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项目申报材料受理后不予退回,材料清单如下:(一)《申报书》(见附件15)(二)项目单位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三)经营资质复印件(经营许可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四)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五)项目单位近三年完税证明(六)项目单位近三年社保缴纳凭证(七)实际运营单位年报统计报表101-1、E104-1、BJE104-6、S104-1、BJS104-6、F103,以及定报统计报表F203、E204-1、S204-1(PDF格式)(八)各申报方向支撑材料(见附件1至附件13申报指南)(九)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四、申报要求(一)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各支持方向申报指南中的申报要求,(二)优先支持预备案、预建档、预报备企业的申报项目,五、工作原则(一)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实际投资或运营主体,(二)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五)申报企业应承诺获得财政资金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联系部门:昌平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联系电话:010-60340199(孙老师、刘老师)010-69711059(李老师)附件:1:《支持品牌首店、旗舰店、连锁店、汽车交付中心落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docx2:《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提升消费环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docx3:《支持头部品牌电商旗舰店落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docx4:《鼓励申报国家级、市级高能级消费地标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docx5:《鼓励品质餐厅满足高质量消费需求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docx6:《支持重点商圈、商业街区举办特色消费活动项目申报指南》附件6.docx7:《鼓励优质直播平台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7.docx8:《鼓励存量商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8.docx9:《培育壮大“四转化”市场主体项目申报指南》附件9.docx10:《支持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0.docx11:《培育壮大商业高质量发展服务联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1.docx12:《培育打造京北体验式消费场景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docx13:《鼓励商业领域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3.docx14:《昌平区首店经济认定标准2.0》附件14.docx15:《申报书》附件15.docx16:《昌平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新设立市场主体预报备登记表》附件16.docx[1]经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的品牌首店、旗舰店、连锁店按照《昌平区首店经济认定标准2.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