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1.强化重点产业专利布局,给予每个项目承担方不超过5万元经费扶持,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3万元奖励,继续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对获得扬州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补,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每家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奖励,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布局累计获得奖补不超过2万元,每件给予注册商标所有权人不超过0.5万元奖补(同一商标在不同类别、不同延伸国按一件计算),每件给予商标所有权人不超过15万元奖补,每件给予注册商标所有权人8万元奖补,给予企业每件不超过2万元贴息奖励,支持乡镇(园区)对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