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场地补贴【政策内容】对在我县创业孵化基地外租赁场地首次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补贴标准】(一)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除困难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外),复员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中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给予最长2年每年3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群体中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给予最长2年每年5000元创业场地补贴,(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群体中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给予最长2年每年10000元创业场地补贴,同一自主创业对象或同一创业实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场地补贴【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到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递交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