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有关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212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市、区)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126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6606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5209万元,此项指标列2024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水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吉林省财政厅2023年11月30日附件:附件.xlsx责任编辑:财政厅_教科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