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项目需求公开张榜并征集揭榜方,面向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进行揭榜攻关,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二)揭榜要求要求揭榜方为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揭榜制项目揭榜意向表》(以下简称“意向表”),申报单位注册后,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至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揭榜方、需求方积极主动对接,由需求方登录一体化系统确认意向揭榜方,双方共同填写《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到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现场考察、揭榜论证及磋商咨询,同时对项目申报书和揭榜方案中的技术路线、主要研究内容、阶段性目标、项目实施计划及组织实施方式、研究团队及分工情况等内容进行磋商修改,由需求方、揭榜方、市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揭榜方、需求方应在技术攻关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