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1〕11号)文件规定,2023年黔南众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我县黄透武、沈兴丽等15名脱贫、易地搬迁劳动力到广东省外务工,且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黔南众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已对黄透武、沈兴丽等15人进行跟踪服务,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县人社局已审核合格,黔南众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享受每人500元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涉及补助资金共计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人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854—7230139,附件:平塘县2023年第一批脱贫、易地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人员花名册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5日附件:平塘县2023年第一批脱贫、易地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人员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