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经营单位:为推动资中餐饮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号)和《资中县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资金分配方案》,现将申报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项目专项资金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支持内容特色餐饮单位开展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实施单位注册地应在资中并在资中范围内有较大规模经营场地,2022年营业收入应高于200万元,2023年新成立单位收入按200万元为基准按比例计算,(三)所有升级改造应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三、补助标准按照《资中县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资金分配方案》,特色餐饮单位在2023年内完成基础设施改造的,累计总奖补金额不超过15万元,四、申报资料(一)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营业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菜单、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财务月报表,(三)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和使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附件:1.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2.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和使用承诺书联系电话:0832-5607360资中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