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仁化县)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仁化县)项目四个验收项目奖补资金予以公示,自公告之日起,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特此公告,附件:第一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仁化县)项目四个验收项目汇总表.xls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4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