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储备2024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资源〔2023〕248号)要求,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征集储备2024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储备方式(项目建设类、利用量类、标准制定类)、储备对象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在时限内积极申报,请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职责,指导有关项目主体积极申报项目储备,二、请各单位指导入库主体登录系统(220.163.9.13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于12月8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近期对相对成熟的储备项目进行遴选,形成2024年资金预算项目库,2024年资金支持项目将与预算项目库严格挂钩,三、省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库系统全年开放,请各单位指导申报单位及时上传补充支撑材料,附件: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储备2024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2023年12月4日(联系人及电话:雷姝琪63612990)。